我是山東省天安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星村煤礦礦長呂運河,是本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,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。為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,我鄭重向全體員工承諾,在工作中嚴格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:
一、牢固樹立安全“紅線意識”,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,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,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,全面落實領導責任、部門責任和全員責任,嚴格執行《安全生產法》《煤礦安全規程》等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標準。
二、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,不斷改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,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。
三、組織制定本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,嚴格履行安全職責,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創建和完善工作。
四、組織制定本單位操作規程,嚴格按設計施工,杜絕超能力組織生產,保證正常生產接續。
五、自覺接受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監督管理,嚴格落實監管監察部門提出的整改指令,按要求整改到位。
六、開展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,督促、檢查全礦安全生產工作,嚴格管控安全風險,如實報告重大安全風險,及時消除事故隱患。
七、對礦井沖擊地壓防治工作全面負責,嚴格法律、法規等健全防沖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、配備防沖專職隊伍及設備裝備、保證防沖資金依法投入,確保各項防沖措施落實到位,實現礦井“零沖擊”目標。
八、按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的規定,確保新、改、擴建項目使用的設備和設施符合國家相關法規、標準要求,不使用國家命令淘汰、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、設備。
九、按規定執行礦領導帶班下井,礦領導班子不違章指揮,加強對重點部位、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,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,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,制止、糾正失職和違章違紀行為,遇到險情時立即撤出人員。
十、組織制定本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,按規定開展教育培訓。保障職工安全教育培訓、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有效開展,保證職工福利待遇及時兌現。
十一、合理安排工作不加班延點,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,并監督、教育職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、使用,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。
十二、發生安全生產事故,按規定及時、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,做到不遲報、不漏報、不謊報、不瞞報,及時組織事故應急救援。
十三、組織制定并實施本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,并及時修訂,督促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,確保本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得到有效落實。
承諾人:呂運河
2021年3月9日